〖法庭〗
時間一到,好幾位學生魚貫進入法庭。坐在主桌周圍的是司法委員會(Judicial Committee,簡稱JC)成員,包括兩位法庭書記(選舉產生)、四位陪審員(擔任期間一個月,由校務會議主席從會議成員中任命),以及一位輪值陪審的職員。其他進進出出的人,有些是法庭傳喚的證人,有些是遲到的陪審員,還有一些是關心案件的旁聽者。
在我旁聽的兩場法庭中,印象特別深刻的有兩個案件:不斷騷擾別人與破壞公物的女孩A、在某個房間沙發上睡覺被投訴的男孩B。
A只有七歲,才剛加入SVS不久,職員跟我們說她正在經歷一段艱難的適應期,因為大大小小的違規行為,例如亂丟別人的物品、對別人大吼等等,不斷被投訴,幾乎每天上法庭。這天她因為亂丟別人的午餐、被規勸後仍然我行我素而被投訴,我瞄了一眼申訴單,哇~寫得密密麻麻。法庭派一位工作人員去找A出庭,A進來了一下,手指堵著耳朵,隨即轉身離開。
JC的成員們針對A不願出庭這個狀況,開始討論如何處置。在SVS,參與法庭是社群成員應盡的義務,也是練習負責任的重要「課堂」,如果一個人有案在身不出席法庭,最嚴重的後果就是移送校務會議、被判停學。經過一陣討論,JC投票決定給A機會,先不移送校務會議,限制她的活動範圍直到她出庭聆訊為止。JC的大姊姊立刻出去找A通知她這個訊息,想必是一番苦口婆心、希望A好好來面對吧?
隔天JC再度傳喚A出庭,起初A跟來叫她的人說她不想上法庭,於是JC便執行限制她當日的活動範圍,並告知她要通知她的家長。後來A終於出現了,還有另一位年齡相仿的女孩陪她一起進來(找了小夥伴壯膽?)
在釐清案情時,一旁比較大的孩子和曾經是學生的職員,紛紛分享自己小時候在學校幹過的離譜事,上法庭是家常便飯云云⋯⋯A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感覺自己被支持了,態度軟化,當庭承認了自己犯規的事實,這個案子終於落幕。
我一直有個印象,SVS學生可以在學校裡睡覺,當我知道B是因為睡覺被投訴時有點驚訝,代表相關校規可能有變動。起初B否認自己睡著,他說當時他只是閉眼休息,法庭傳喚投訴他的職員,職員說自己叫了B好幾次,他都沒反應,顯然是睡著了。JC還跟申訴人確認有沒有聽到B打呼,我差點噴笑,但忍住了。
後來JC翻閱法條,告訴B說這條規定是為了防止有人佔用空間太久,B才承認他不知道有這條規定,他因為熬夜跟住在外國的朋友聊天,睡眠不足才在那個房間睡著。最後B獲得禁止使用他睡著的那個房間一天的判決,並且在報告上簽名確認。
旁聽SVS的法庭後,我最大的感想是:哇!這個地方不好混吔!瑟谷雖然沒有強制課程、也沒有考試評量,號稱教育光譜中最自由的模式,但校園中仍然有嚴明的紀律,畫出成員之間互動應有的清楚界線,約束著人們的言行。這份紀律的形成與維持不是透過某個單一權威,而是透過學生法庭代代相傳的共識。同儕的力量顯然比大人的權威有效得多,孩子們出於自願地收斂自己、互相尊重,共同打造出穩定、安全又不失活力的社群文化。
法庭成員中有幾位學生從四歲就加入瑟谷,在經年累月的法治教育洗禮之後,對於相關程序都滾瓜爛熟。這些大孩子在面對犯錯的小小孩時相當有耐心與同理心,同時又把持著公正清明,不因為對方年紀幼小就縱容退讓。
在SVS,青少年是社群真正的靈魂人物,他們在法庭上的成熟表現,令人激賞。青少年竟然能夠具備那樣的處事智慧與風度,難怪瑟谷學生畢業後進入更大的社群時不會有適應的障礙,他們早已磨練出面對人生所需的素養。
(待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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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 / 沈慶瑜
臺灣瑟谷創辦人之一,現任臺灣瑟谷教育推廣協會理事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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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:JC開法庭用的房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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