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官團成立後審理的第一案,是有人在前一天討論完會議守則後沒有遵守,會議時在旁邊看漫畫,然後還大聲唸出聲,申訴人覺得被干擾了。被告的男孩問;那他可以在不干擾別人的情況下,在會議時做自己的事情嗎?法官說:不可以,我們昨天有討論,開會的時候要聽,就算不是你的事,也會跟你有關係,或者需要你的意見。男孩表示那他會修正。法官又問那下次再犯怎麼辦?我們提醒你就會聽嗎?男孩想了一下很爽快地說:會,以後開會我不要把書拿出來看就好了。結案。
第二案是有人覺得大家在填申訴單很好玩,他也想填單,開玩笑的申訴「自己太帥了!」本來自以為是來鬧的,沒想到會被認真審理。接案的法官很認真,直接破題:你為什麼要跟風呢?你覺得跟風好嗎?別人做什麼你就要跟著做嗎?你沒有自己的意見嗎?你覺得這樣很帥嗎?被自己告的男孩慢慢收起笑容,從自以為帥氣到僵住。法官接著說:而且這樣很浪費紙,以後我們要規定這種來浪費紙、浪費大家時間的申訴案件就直接不接案。大家一致認同的結案了。
第三案延續上一案,有人申訴覺得自己太帥的案二男孩浪費紙。因為已經有過討論,案二男孩也同意說他不會再跟風了,於是迅速結案。
法庭結束,助理法官們拿著各自的申訴單,去填寫結案紀錄了。不過隨著本來要請辭的法官頭目一聲「領薪水囉!」一群男孩申訴單一丟,興奮的領薪水先,吱吱喳喳的分食零食,開心自己順利完成了工作。資本主義中,萬惡的資方此時還蠻可愛的。
年紀較大的主席姊姊對工作人員說:沒想到這些小孩比我想像中還有法庭觀念。其實我們也同樣驚奇。孩子們溫柔明快,沒有處罰,僅以提醒的方式,讓大家願意各自釐清界線,長出社群的、個人的行為界線。
兒童權利之父柯札克在他寫的《如何愛孩子》中,在書的後半部,附上了當時他們孤兒院兒童討論出來的自治法則,同樣幾乎沒有處罰,都只是提醒。這樣如何能夠管理好孩子呢?那比較像是一則懷抱幻想的大人想相信的神話吧。可是,這兩天下來我們真的感受到,每個孩子都想變好、也都有自己的內在能力可以變好。人生來向善,而且不對他人殘酷。
這一天結束時,有個男孩賊賊的說:我知道你們很故意,一開始讓我們以為很自由,什麼都不會被管,但是透過申訴單,讓我們自己甘願規範自己,慢慢建立一些規定。
那你喜歡嗎?我問。
喜歡!他說。
還有個小小的插曲。有個很努力扮演「好孩子」的小小孩,被申訴外出沒有告知工作人員也沒有填外出單。小小孩一直很不安,跑來跟工作人員說她會注意的、她不會再犯了。但因為這屬於違反社群公約的公訴罪,一但被發現就不能撤單,下次法庭必須審理。這個申訴讓她的今天一直陰陰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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